资料显示,我国铁矿石资源税征收始于1984年,1994年后调整为从量定额征收,征收范围为每吨20-30元,并根据矿山不同类型和等级来给予不同的征税标准。2002年铁矿石资源税下调,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2006年重新向上调整至60%。
2011年11月1日完成部分资源税由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的改革,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暂行条例,原油、天然气的税率为销售额的5%-10%,而铁矿石没有被列为从价计征的改革范围之内,与此次改革失之交臂。2012年2月份起,铁矿石则由减按规定税率的60%征收调整为减按规定税率的80%征收。2015年5月1日起铁矿石则由减按规定税率的80%征收调整为减按规定税率的40%征收。
当前,矿产品价格大幅下滑,90%的矿山处于亏损状态,资源税从量计征无疑加重了企业负担,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及时将从量计征向从价计征转变,无疑是救企业于水火之中。从价计征将有以下一系列好处。有利于解决目前矿业资源税费过高、负担过重问题,提高国内矿山竞争力;从价计征符合矿山发展规律,可促使企业提高生产技术,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降低能耗;有利于提高矿山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淘汰一批高能耗、低技术含量的企业,抑制目前矿业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有利于堵塞资源税费计征过程中的跑冒滴漏,保证国家财政税收安全稳定。
国内矿山成本一般在50-100美元/吨之间,一吨铁精粉成本构成主要是开采成本、选矿成本、人工成本、税费成本、其他成本(折旧、运输等)构成,其中税费成本占总成本的20%-25%。
在所有税费中资源税则占26%左右。铁矿石资源税,按矿山大小不同,原矿平均税负为每吨17-20元/吨。中国铁矿石品位普遍较低,平均品位在20-40%之间,每生产亿吨63.5%品味精粉需要1.58-3.175吨原矿,每吨精粉应缴税额为26-63元/吨。而三大矿山成本多在20-30美元/吨之间,即使是相对高成本的FMG成本也仅为50美元/吨。力拓、必和必拓等目前都已制定降低成本目标,力拓可能将其目标定为,到2020年其铁矿石FOB交货价现金运营成本降至15-16美元/吨。必和必拓的中期目标为,将其铁矿石FOB价格降至20美元/吨或以下。由此可见,国产矿仅从成本方面就已经失去了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