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须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等,并报所在环保部门备案。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及时申报。
特别提醒:
1.对原辅材料的重复利用和进行精细化管理;
2.鼓励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设自行利用或处置设施。
特别提醒:
1.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台帐,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利用的种类、数量、操作人员等基本情况,且定期进行汇总;
2.定期进行环境监测,按照管理要求项目及频次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形成环境监测报告。
特别提醒:
①签订合同。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运输和处置单位签订危险废物运输合同、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②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备案,登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和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备案表的填报,并携相关材料到设施所在环保部门进行备案。
特别提醒: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至少一次应急演练。
特别提醒: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特别提醒:建造危险废物专用的贮存场所;做好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防溢流措施。
特别提醒:容器和包装物标签标识/贮存场所标识(东方循环网可后台下载!)标识分为4种方式:1.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2.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标签。3.粘贴于危险废物储存容器上的危险废物标签。 4.系挂于袋装危险废物包装物上的危险废物标签。
特别提醒:1.除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其他危险废物必须装入容器内;无法装入常用容器 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2.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不能在同一容器内混装,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3.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
特别提醒: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台帐,如实记录和规范记录危险废物出入库和贮存情况,包括名称、各类、数量、来源、出入库时间、去向、交接人签字等内容。
特别提醒:指导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有效的应对因火灾、爆炸或其他意外的突发或非突发事件导致的危险废物或危险废物组分泄漏到空气、土壤或水体中而产生的对人体健康或环境的危害。
特别提醒:1.单位基本就情况。2.危险废物及其贮存设施基本情况。3.周边环境状况。
特别提醒:明确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和标准。如即将发生或发生危险废物溢火爆炸等事故时,应急启动应急预案。
特别提醒:明确事故报警、响应、善后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分与协作部门及其职责。要建立应急协调人制度。应急 协调人必须常驻单位/厂区内或能够迅速到达单位/厂区应紧急状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熟悉应急预案。明确发生事故时应请求支援的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名单及其可保障的支持方式和能力。
特别提醒:明确发生事故时,应当采取的措施及有关报警、求援、报告等程序、方式、时限要求、内容等。明确哪些状态下应当报告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并请求支援,哪些状态下应当向临近单位及人员报警和通知。
特别提醒:明确发生事故后,各应急机构应当采取的具体行动措施。包括响应分级、警戒治安、应急监测、现场处置等。
特别提醒:消除职业危害因素和降低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上职业病预防最理想的措施,主要有:1改进工艺,以低毒、无毒的物质代替高毒物质。2、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使用远距离操作或自动化操作。3、加强对设备的检修,防止跑、冒、滴、漏。4、加强通风、除尘、排毒措施,减少工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机会。
特别提醒:加强个人防护主要措施有:1、防护头盔。2防护服:分防热服、防化学污染物服、防微波屏蔽服、防尘服。3、防护眼镜和防护面罩。4、呼吸防护器:过滤式呼吸防护器、隔离式呼吸防护器、防尘防毒面罩。5、防噪声用具:防噪声用具又分耳塞、耳罩、防噪声帽盔。6、皮肤防护用品:皮肤防护用品又分手套、防护油膏。7、个人卫生设施:水冲淋和洗眼设施、更衣室。
特别提醒:1、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早期发现健康损害,及时进行处理或治疗,防止病损的发展。2、对疑似职业病明确诊断后,及时、合理地处理,防止恶化和复发及并发症。3、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进行监测,一旦发生超标,及时查明原因,采取防止对策。
特别提醒: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止责任制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2、设置公告栏、警示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3、将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 等如实告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