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深入到企业身边了解需求之后,东方循环发现企业在固废管理与处置的规定上,存在许多了解误区,有时很莫名其妙被环保局检查、约谈,莫名其妙就因固废污染问题被处罚。这里是东方循环总结的一些容易忽略的固废处理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1、向环保主管部门做好固废产出备案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危废种类、产生量、流向等有关资料。
许多企业环评项目不全面,危险废物种类不明确,导致对固废处置没有按照法规进行。沾染危废的铁通、废油漆桶不知是危废,一直出售给没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最后受到环保局处罚;有些企业在谈到产生的固废,说不清是不是属于危废,或者不知道对应的危废编码是多少,平台无法提供准确的匹配服务。
2、贮存管理不合规,造成环境污染
贮存、运输、处置废物的过程中,必须采取充足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危险废物贮存应注意按照《危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实施,设置识别标签,按危废特性分类贮存,并制定意外事故应急预案,最大程度地降低危废泄露后的环境污染。
危废的贮存规范,对处置工艺有很大的影响,很多企业产生的危废因为贮存不合理,都被处置单位拒收,处置单位为此也很烦恼。比如废油漆桶沾染物比例过高、污泥含水率太高、危废包装有安全隐患、标签不清晰。
3、将固废交由不不规范处置单位处理
一方面,不规范的处置单位没有办法保证固废得到无害化处置,一旦造成环境污染,企业被问责;另一方面,不规范的处置流程无法进入环保局备案,一旦被查出不规范处置行为,企业也将受到约谈。
废电子电器虽然不属于危废,但也是一类需要特殊监管的废料,必须交由具备废电子电器拆解资质的回收单位处理,而很多企业都没有做到规范化处置。
4、危废贮存时限不得超过一年,小微散危废长期积压问题
按照法规,企业危废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但对于很多企业来说,一年积攒下来危废的量也不过小几吨,对于处置额度近乎饱和的危废市场来说实在难以匹配处置资源,往往在临近检查的一段时间疲于奔波,也找不到处置渠道。
如今,东方循环从金山园区出发,依托平台大量的上游企业、下游处置单位资源,着力于整合小微散固废资源,统一匹配处置渠道、统一物流,通过平台服务提高处置效率、降低处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