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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诺维化学品有限公司未建立危险废物专用贮存场所案-资讯中心-东方循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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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诺维化学品有限公司未建立危险废物专用贮存场所案

2019-04-12 00:00:00 作者:佚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220190004
案件名称:上海诺维化学品有限公司未建立危险废物专用贮存场所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诺维化学品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474328899XP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伟
主要违法事实:将废空桶(危废类别:HW49)、废料(危废类别:HW06)露天堆放在厂区通道内及围墙处,未建立危险废物专用贮存场所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45000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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