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2021年02月01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以下五点合规要求:
1,职业病内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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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业病危害项目系统申报规定
职业病危害项目系统申报网址
3,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的规定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第十五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违规处罚提示:上限五十万元处罚
2021年03月19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进一步明确了各省区卫健委主管部门督查监督管理要求:
1,定期巡检督查规定
2,风险类别判定依据
3,未在《名录》内风险类别判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