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
2016年6月14日,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发布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自2016年8月1日开始实行。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物种类相比于原名录新增117种,删减32种,拆并调整减少6种。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共收录479种废物,分为46类。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将有限的管理能力用于环境与健康风险大的废物的管理,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16种危险废物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发布实施将推动危险废物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对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将起到重要作用。
从2008年到2015年,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多。
根据2016年中国统计年鉴,2015年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共3976.11万吨,综合利用量2049.72万吨(包含了对往年贮存量的利用),处置量1173.98万吨,贮存量810.30万吨。2006~2015年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综合利用、处置与贮存情况。
目前,国内主要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碱、石棉废物、废酸、有色金属冶炼渣、无机氰化物、废矿物油和其他危险废物等。各类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占比。
废碱产生量较大的省份为:山东386.8万吨、湖南119.5万吨,两省的废碱产生量合计占全国废碱产生总量的81.3%。废酸产生量较大的省份为:广西82.9万吨、四川73.3万吨、江苏66.3万吨、云南65.2万吨、山东64.5万吨,这5个省的废酸产生量合计占全国废酸产生总量的61.7%。石棉废物主要产生的省份为:青海348.5万吨和新疆200.0万吨,两省的石棉废物产生量合计占全国石棉废物产生总量的99.9%。有色金属冶炼废物产生量较大的省份为:云南122.9万吨、内蒙古78.4万吨、甘肃35.4万吨、湖南30.6万吨、江西21.9万吨、青海21.2万吨,6个省的有色金属冶炼废物产生量合计占全国有色金属冶炼废物产生总量的79.6%。无机氰化物废物主要产生的省份为:山东188.2万吨、青海116.2万吨,两省的无机氰化物产生量合计占全国无机氰化物产生总量的85.6%。废矿物油产生量较大的省份为:新疆80.1万吨、陕西27.1万吨、辽宁25.0万吨、山东17.1万吨,4个省的废矿物油产生量合计占全国废矿物油产生总量的70.1%。
2015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763.1万吨、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619.1万吨、非金属矿采选业548.5万吨、造纸和纸制品业506.1万吨,分别占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19.2%、15.6%、13.8%和12.7%。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较大的行业为:造纸和纸制品业490.0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6.8%;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81.1万吨,综合利用率为62.8%;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60.0万吨,综合利用率为57.0%;3个行业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分别占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总量的23.9%、23.5%和17.6%。
根据2016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从2006年到2015年,全国持有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数目逐年增加。截止到2015年,全国各省(区、市)颁发的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共2034份,其中江苏省颁发许可证数量最多,共327份。
2006年到2015年,全国危险废物核准经营规模和实际经营规模均呈现增加趋势。2015年全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准经营规模达到5263万吨/年,其中,核准利用规模为4155.1万吨/年,核准处置规模为982.4万吨/年。从实际利用处置情况来看,2015年危险废物实际经营规模为1536万吨,其中,实际利用量为1096.8万吨,实际处置量为426.0万吨。
有机废物
2015年,国内有机废物的产生量约42亿吨,其中畜禽粪便排放量约32亿吨,农作物秸秆产生量约9亿吨。根据中国环境统计年鉴,2015年全国粪便清运量1436.8万吨,粪便无害化处理量673.7万吨。从2006年到2015年,国内的粪便清运量和无害化处理量均有不同幅度下降。